碑林区卫健局关于拟批准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服务方式的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局拟批准1家变更服务方式,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西安市金花北路8号
医疗机构法人(负责人):寇西安(寇西安)
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医疗机构服务方式:门诊、家庭病床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2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医疗机构投资总额:484.24万元
公示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029-896253*** 传真:029-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