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批复
四家子蒙古族乡政府:
经专家评审,我县已于年初建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经我局研究,按照资金额度及项目轻重缓急从项目库中进行遴选,现批复如下:
1.同意四家子蒙古族乡政府申报的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中央资金69万元用于四家子蒙古族乡公主陵村巴尔虎山上山路栈道修项目(前段),其中68.31万元用于项目,0.69万元为项目管理费;市本级资金210万元用于四家子蒙古族乡公主陵村巴尔虎山上山路栈道维修项目(中段),其中205.8万元用于项目,4.2万元为项目管理费。
2.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抓好项目组织落实,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
3.严格执行“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工。
法库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