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凌云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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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21日发表
凌云县确定2021年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从2021年5月1日起提高凌云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每人每月 1420 元,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每人每年 7670 元。
***: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凌云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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