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男子违章停车被拖走发抖音辱骂交警拘了
11月1日,郑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违规停放在蓬安县文君路禁停路段上后离开,执勤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郑某某违停车辆后便依法拖离。郑某某办完事返回后发现车辆不见了,一气之下在抖音及微信发布了一段辱骂交警大队的言论。视频发出后,火速收到多人点赞、转发、评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11月2日,郑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来到蓬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投案自首。郑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冲动行为表示后悔并当面向交警大队道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郑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某处以行政拘留2天的处罚。
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配合民警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于寻衅滋事或公然辱骂执勤的公安民警,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辱警、袭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恶意辱警、传播涉警谣言等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蓬安县公安局将坚决依法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依法运用法律维护执法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