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元素融入枫桥经验河池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村民相处要耐心,遇到困难找法官。”近日,宜州区人民法院干警深入庆远镇六坡村开展矛盾化解和法律培训活动,以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这是河池市法院系统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缩影之一。
近年来,为继承和发扬“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河池市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和“一村一法官”工作,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力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016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司法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意见》《司法助推乡村振兴指导意见》文件,为全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在创新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都安(河池)模式后,市法院系统又提出“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派出法院干警联系村屯社区,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培训活动,指导地方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乡村群众自治组织管理村屯(社区)事务的治理水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约1000名干警下沉至全市1497个村委会和148个居委会,“一村一法官”已实现全覆盖。
同时,市两级法院还以“矛盾纠纷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到哪里”为工作思路,让全市89个移民搬迁安置点的搬迁户在家门口就能解决法律问题。对此,各地法院因地制宜建设服务站点,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如金城江设置便民诉讼服务流动联系点,都安设立诉讼服务工作站,环江推行“驻村法官”,东兰设立“拔哥流动法庭”等,均较好结合地方社会特色,将矛盾纠纷化解就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将“河池元素”不断融入“枫桥经验”中。
今年前7月,全市村委会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中,法官(含法院干警)指导参与化解的158件,初步实现确立的案件“两升一降(服判息诉率上升、案件调解率上升、受理案件增长数下降)”目标。
(韦玉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