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销号情况公示(30)
根据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30:散煤污染管控缺位。山西省单位面积耗煤量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倍,燃煤污染是全省采暖期空气质量恶化的重要因素。一些地市虽开展了散煤替代工作,但存在进展缓慢、替代用洁净焦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整改目标: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和燃煤锅炉淘汰整治任务,重点城市划定禁煤区,减少散煤使用,增加清洁能源供应。2017年底,全省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63%以上;到2020年,全省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68%以上。2017年,全省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率达到91%以上;到2020年,全省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率达到94%以上。到2020年,商品煤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逐步提高洁净型煤的监督抽查合格率。
完成情况:1、忻府区政府制定了《忻州城区20蒸吨以下营运性锅炉拆除整治实施方案》(忻府秘发〔2017)20号),将城区内“死灰复燃”的152台燃煤小锅炉全部拆除。市大气办制定了《忻州市2017年燃煤锅炉治理工作方案》,对各县(市、区)建成区排查出的632台燃煤小锅炉列入淘汰计划,目前,已全部完成淘汰。
2、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为从根本上减少燃煤使用量,解决居民冬季清洁取暖的问题,我市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燃煤污染控制工作领导组,明确了市住建局为全市集中供热牵头部门,市经信委为全市煤改电工作牵头部门,市发改委为全市煤改气工作牵头部门,并对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任务进行了分解,其中,集中供热46901户,煤改电4046户,煤改气8353户。目前,全市已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3、截至2017年10月25日,忻州各县(市、区)集中供热新建、改造供热管网1***.41公里,完成年度计划1***.41%。
4、忻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忻州城区开展燃煤污染综合整治的通告》,设立了禁燃区。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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