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和自主外出培训相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外出就业和自主外出培训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全县劳模大会和2018年脱贫攻坚暨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为加快推动培训就业扶贫高质量发展,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质量,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现将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和自主外出培训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策人员范围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资金来源
陵川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扶贫资金暂列50万元。
三、外出就业交通费补助
凡2018年度积极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凭身份证、户口薄、扶贫手册、***(晋城市涉农补贴一卡通或晋城通)、用人单位出具三个月以上工资证明资料(工资发放单、***流水单等)或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向所在村委进行申请,并填写《陵川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交通补助》(***1)。按县内150元/人、县外市内200元/人、市外省内300元/人、省外500元/人的标准进行交通费补助。
四、自主外出培训费补助
凡2018年度自主外出参加各类培训,通过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实现创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凭身份证、户口薄、扶贫手册、***、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结业证),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实现就业的提供用人单位出具三个月以上工资证明资料(工资发放单、***流水单等)或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向所在村委进行申请,并填写《陵川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自主外出培训补助》(***2)。最高可补助2000元/人。
五、资料审核和资金拨付
以上两项补助申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每人每年只补助一次。申报资料由各村委于每月15日前审核完毕,报所在乡镇于每月20日前汇总,各乡镇汇总后统一填写《陵川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交通补助(自主外出培训补助)汇总表》(***3)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对各乡镇所报资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将以上补助于每月25日前拨付至个人账户。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传达到各贫困村、贫困户、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确保各项脱贫攻坚优惠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陵川县财政局
陵川县扶贫开发中心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