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我市深入推进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若
(节选)
为全面落实中共晋城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我市深入推进 “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基本要求
1、充分认识“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推进“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是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切合晋城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我市科学发展总方略。全市法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法院工作在推进反腐倡廉和狠抓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2、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市委中心工作的基本要求,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按照我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方向、思路和重点,紧紧围绕总体规划脚步,秉持“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执行各类案件,为我市在全省率先走出资源型地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3、积极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切实增强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能力、水平和实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运用社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对我市“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推进中涉及到的司法问题,提前预判,早做研究,及时应对,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突出重点,促进我市“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部署深化实施
(一)坚持总体安全观,保障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4、强化总体安全观。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共同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5、严惩故意杀人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活动,依法严惩危害人身安全的各类犯罪,突出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犯罪,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6、严惩职务类犯罪。依法严惩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转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犯罪,依法惩处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以及重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严惩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法办案、枉法裁判等渎职、受贿犯罪案件。
7、依法惩罚经济领域犯罪。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央、省、市对经济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法惩罚阻挠破坏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和民生改善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的犯罪。
8、依法严惩网络犯罪。坚决承担起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促进完善网络空间管理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健康、有序、清朗的网络环境。
(二)服务创新发展,保障加快结构调整
9、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煤炭去产能、加快整合铸造行业生产要素,积极引导落后企业、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退出市场,支持引导科技创新型产业培育壮大,全力促进现代化服务业加速发展。
10、妥善化解房地产库存清理中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与合理分担市场交易风险,维护合同效力和诚信交易。推动实行多层次、全方位的联动化解,形成矛盾化解合力,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1、确保“僵尸企业”有序退出。有效识别企业重组条件,支持政府理顺供给侧要素配置。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淘汰落后产能,依法维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防止资产流失。
12、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发挥知识产权司法对激发社会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的独特保护、促进作用,营造有利于新兴产业孵化发展、知名品牌的培育和保护以及文化艺术保护、传承、创新的良好法治环境。
13、依法保障金融创新、金融安全。支持推动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依法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切实保护各类金融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新型金融业态、多元化发展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三)服务协调发展,保障加快城乡统筹建设
14、合理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引发的各类纠纷。积极运用民事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等和谐的司法手段,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15、依法支持城乡、县域统筹发展。围绕中心城市、大县城、产业园区和特色小城镇“四位一体”城镇化发展战略,及时审理因搬迁引发的租赁合同、补偿安置、劳动争议等案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
16、切实服务“三农”工作。妥善审理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类案件,依法规范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经营活动,支持保护农业合作社跨区域组建,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四)服务绿色发展,保障加快美丽晋城建设
17、推动城乡绿色发展。支持加大低碳循环试点工作力度,通过司法裁判发挥导向作用,支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中高端制造业等朝阳产业,限制小化工、小钢铁等高耗能、资源利用率低的落后产业发展。
18、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积极参与并支持深化“治污降霾、守护蓝天”行动,依法引入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方式,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等制度,引导推动形成生态环保良好社会氛围。
19、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抓住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契机,积极参与美丽晋城建设。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非法采矿、非法占用耕地、盗伐林木、污染水源等破坏环境资源、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刑事犯罪活动,推动晋城低碳、循环、绿色发展。
(五)服务开放发展,保障拓宽区域发展空间
20、促进市场环境的公平竞争。平等保护各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依法制裁欺诈经营、恶意拖欠、逃避债务、行业垄断等违法违约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
21、依法审理资源型经济转型中的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因城中村改造、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行政案件,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22、推进诚信晋城建设。借助“互联网+”网络信息平台,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强化社会征信和信用惩戒,打击违法拒执行为,强化执行和解,全力***“执行难”。
23、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审理、执行非公有制企业案件,及时化解非公有制企业投资经营中的各类纠纷。
24、贴心服务企业。畅通法院与主管部门、企业的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通过法律咨询、法律建议、以案释法、出台规范性意见等形式,帮助企业排查化解法律和社会风险,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企业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六)服务共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有真正获得感
25、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妥善审理公共服务领域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促进就业创业、教育公平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使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推进实现共享发展。
26、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严厉打击侵吞、侵占、挤占涉农资金等侵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针对农村弱势群体和发生在农村的犯罪,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27、依法支持精准扶贫。积极参与我市脱贫攻坚帮扶行动,重视对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所涉案件的审理,确保扶贫资金都使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保障国家扶贫政策的落实。
三、完善创新机制,提升法院服务保障的能力与水平
28、做好矛盾纠纷的分流疏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当场立案,做好案件的分流工作,推动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29、强化司法调解和预警。充分运用司法手段调节改革进程中的各方利益,探索企业“经营僵局”预警机制,强化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助力经济转型。
30、推进执行工作。推进执行机制改革创新,抓好执行规范化管理,实现执行案件网上办案、网上公开、网上监督,对案件执行进行立体化的节点管控,有序扎实开展执行工作。
31、深化改革与司法公开。积极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多渠道深层次推进司法公开,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32、推动多元化解体系建立。加强与调解组织、社团行业组织、行政执法机关、信访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机制之间的有机衔接,满足当事人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
33、构建涉诉信访有效解决机制。实行预约接访、开门接访、包案接访、带案下访,建立健全网上信访事项办理机制的网上回访、网上督察制度,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效率。
34、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业务、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的深度融合,构建符合信息时代特征的网络法院、阳光法院和智慧法院。
35、建立常态化调研指导机制。深入分析研判转型综改建设各类相关案件的特点和规律,规范自由裁量,统一裁判尺度,及时为市场活动提供指引。
36、做好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直播以及公众开放日等工作,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7、促进审判队伍的清正廉洁。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摆整改法院系统中的突出问题,树立人民法院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 莫潞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