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变更公告第5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变更公告第5号)。
1.“晋城市供水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李维(原:裴双保)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担向市内供水、沿途农村人畜吃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工作;提供全市农村供水、水产品质量监测及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服务、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有偿使用、水权交易等相关工作;承担东焦河水库和任庄水库的供水调度和水量监测等工作。(原:担负着向市内供水,兼顾沿途农村人畜吃水及工农业生产用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14K
2.“晋城市水利水电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张水法(原:赵电雷)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开展水务相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整理、查询、发布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供水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服务及杜河水库供水调度、水情监测等工作。(原:承担水利水电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及技术规程、规范编写的相关工作。)
住所的变更 晋城市泽州路1195号(原:晋城市凤台东街124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28U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