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就清明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宜作出安排暂停集中祭扫倡导网络祭扫
市政府就清明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宜作出安排
暂停集中祭扫 倡导网络祭扫
3月27日,市政府发布关于清明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宜的公告,内容包括实行分散预约祭扫、暂停集中祭扫活动、倡导网络祭扫等,扎实做好我市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
公告指出,市殡仪馆继续实行疫情防控措施,清明节期间考虑群众祭扫需求,为避免人员聚集,从3月27日起,市殡仪馆将根据承载量实行分时错峰祭扫,限制每日祭扫人数。确需现场祭扫的群众需提前电话预约,尽量避开清明节假期祭扫高峰期,群众进入殡仪馆需实名登记、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4月3日、4月4日暂停提供集中祭祀和火化服务。
清明节期间,暂停组织集体公祭等各类群体性活动。4月3日、4月4日阳泉寝园公墓、圣地园公墓等人员集中祭祀的殡葬服务场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其它时段可通过电话预约祭扫。
倡导广大市民通过网上追思、制作思念卡、献花燃烛、书写寄语等方式进行祭奠。市民可扫“孝心相连”二维码进行网上祭奠。严禁在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严禁在林区、草原、田地等野外祭祀用火、严禁燃放鞭炮;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制作销售纸牛、纸马、纸人、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清明期间,我市对各主要祭扫场所道路采取禁行、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今年不安排清明祭扫公交专线。
公告指出,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移风易俗,不组织、不参加现场祭扫活动,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新风。此外,对不服从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扰乱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场所正常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张景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