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市场监管局规范行政和执法行为
每年1月1日至6月3日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法定年报公示日期。为防止和杜绝利用年报公示之机搭车收费、强行收费等问题的发生,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年报公示期间的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
一是严令在年报公示中滥收费和搭车收费。二是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执行年报公示任务的一线和“窗口”人员必须要坚守岗位,要落实首问负责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做好实地年报公示工作。三是严格遵守年报公示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和时限进行年报公示。四是严格依法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规范执法,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有关纪律要求。查办案件必须做到依法进行,必须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恰当,必须按规定要求实行网上审批程序。五是明确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履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队伍新形象,打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