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0年2021年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从即日起,在我市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辽宁省2021年个人缴费档次及金额缴纳2020(疫情缓缴)、2021(当期)年度保费,同步办理相关已缴费人员补缴差额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区间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
二、缴费基数
2021年个人缴费共设8个档次(详见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及缴费金额明细表),可自选档次缴费,一经选择,不能更改。缓缴2020年保费的,本通知公布后按2021年标准缴纳。
三、申报及缴费方式
1.已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1月-12月保费的,无需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办,可按下列方式缴费:
(1)直接到朝阳银行各网点缴费;
(2)使用朝阳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朝阳银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缴费;
(3)使用工商银行手机银行、“工行辽宁”微信公众号缴费。
2.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底,以下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办核定后再缴费:
(1)新参保人员申缴2020年、2021年保费的;
(2)已参保人员2020年全年或部分月份欠费的;
(3)2021年部分月份未缴费的;
(4)以上人员缴费方式同上。
四、补缴差额
1.人员范围:2021年1月1日至本通知公布前,已经缴纳2020年、2021年度保费人员。
2.补差须知:
(1)应按照2021年缴费时选择的缴费档次,对应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补缴差额。须补差人员先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核定后,请选择朝阳银行线下、线上缴费方式缴费。
(2)已经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人员,无须补缴差额。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1.缴费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 参保人在异地的,请亲属、朋友提醒其及时缴费。
3.“不传谣,不信谣”,有关参保缴费信息以本通知为准。
4.原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业务已由四楼社保业务大厅调整至劳动大厦一楼人社业务快办大厅办理。原咨询电话0421-2638898变更为0421-2630106。
5.本通知中各种缴费方式均支持他人代为缴费。
6.按省要求缴费截止时间至2021年12月底。
附表: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及缴费金额明细表
朝阳市社会保险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