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人社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
一、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符合条件的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进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我县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物流、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损严重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6月底。缓缴期间免征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三、免费发布企业用工信息。鼓励企业招聘使用本地员工。人社局主动***服务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在铁岭日报刊登,在铁岭广播电视台、县广播电视台、县电台黄金时段滚动播出,为企业免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