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
日前,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我市作为全国东部地区创建城市,成功获得示范区资格。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是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具体实践,是衡量“十三五”时期一个地区文化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反映城市文明程度和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指标。我市创建示范区工作,既是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还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效载体。因此,获此创建资格,对我市“十三五”乃至“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公共文化建设力度,有效保障了广大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很多特色工作和典型经验在全省范围内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为此,市文化广电局积极开展了国家级示范区争创工作。经省文化厅、省财政厅推荐,省政府同意申报我市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候选城市。今年5月25日,市文广局有关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在北京向国家创建领导小组进行申报和答辩。我市以重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积极培养铸造地域文化品牌等优势,赢得了评委的高度赞誉,继我省大连、沈阳市沈河区之后,成功跻身到我国东部城市的创建行列之中。
创建工作从今年7月开始启动,到2017年底结束。按照创建规划任务要求,在今后两年时间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统筹城乡、整体推进,重在普及、不断提高的原则,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快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全市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打造基层文化活动包,对特殊群体、偏远地区实施精准扶贫,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规范化、城乡一体化。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加速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数字化建设。加强全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文化业务、管理人员,实现村级民间文化团队全覆盖。深入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建立稳固且随经济发展而不断增加的财政投入体制,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退出机制,健全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等机制,并加快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文化为民、文化惠民,让全市人民都有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都从文化生活中体会“小康”的满意感,成为全省、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排头兵。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