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取得的经验及困难和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科技成果管理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不断规范,建立起完善的科技成果管理体系,为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成绩
通过全市科技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科技成果管理主要取得了以下成绩。一是出台了《庆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庆阳市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庆阳市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多个政策性文件,覆盖了科技成果登记与档案管理、科技成果的第三方评价管理、科技成果的推广交流与保密、技术市场管理,科技成果的统计分析等科技成果管理的全部环节,形成了规范、系统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二是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改革试点。在陇东学院、市农科院、市林科所先期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根据单位内部规定或单位与科研人员约定,允许单位将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予科研人员。三是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加强中长期评价、后评价和成果回溯。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坚持“破四唯”“立新标”并举,支持科技人员自主创新。成功引入甘肃万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科谷科技创新孵化园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斗转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庆阳汇创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等社会服务机构,积极推进庆阳科技大市场建设,为企业提供成果评价、技术交易、信息交流、政策咨询、法律服务等高质量服务。2021年,评价登记科技成果204份,较2020年同期增长92%,推荐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10项。四是技术市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21年,完成技术交易合同174份,技术交易金额8.9亿元。五是立足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基础,依托各类园区,以“四区四带四园”为布局,加快建设庆阳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二、困难与问题
一是多维度、分类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不健全,还存在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的问题。二是第三方评价机构存在评价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目前并没有关于科技评价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考试,也没有评价专家筛选的明确规范;第三方科技评价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程序规定较为简陋,可操作性不强。三是由于《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目前庆阳还没有探索出表彰市级优秀科技成果的新办法,这会挫伤部分成果完成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四是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联系不紧密。由于体制原因,科技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分属不同的行政部门,客观上造成了科技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融合不够的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高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强科技”的要求,庆阳的科技创新工作正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施“双轮”驱动,坚持“三化”并进,强化“四建”支撑总体思路,聚焦实施“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任务安排部署具体工作,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关键环节就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因此,我们建议引入或支持一批本土成果实现转化,加快建设庆阳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形成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盆景”,逐步夯实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础。同时,继续支持相关单位先行先试,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田。
二是提升第三方主体评价能力,细化量化评估程序。建议国家出台科技评价人员的资质标准,推广全国统一的科技评估师考试,实现评估人员和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及统一管理,实现科技评价职业化。出台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以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性评价,并接收社会公众监督并提出质疑。
三是加强高素质管理队伍建设,推动创新专业化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的创新,需加强管理队伍的建设,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挖掘现有的人员潜力,建议分期、分批选派工作人员到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和高水平科研管理院所工作,在实践中学习。或是在工作中培养科技成果管理人才,加强在实际工作中的学习与锻炼,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懂业务、会管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市场的复合型管理人员。
四是提高信息体系的服务绩效,融合共享成果转移转化。加强各成果管理部门之间,成果管理部门与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间的沟通与资源共享。形成全国范围内的科技成果信息网络,加快信息流通,加速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