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二论搞好农村税费改革
青岛日报讯 农村税费改革,是新形势下***、***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为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所做出的重大决策。要搞好这项改革,就必须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把认
识统一到中央的方针政策上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
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在这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我市确定的总目标任务概括起来就是“三个确保”和实现“三个目标”。所谓“三个确保”就是
确保合理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基层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等社会事业投入。实现“三个目标”是农民利益切实得到保护,农村经济和重点事业健康发展,农村社会稳定。这是衡
量农村税费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各市(区)在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过程中,必须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坚持“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增强紧迫
感、责任感,使我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真正达到让上级放心,让广大农民满意,让基层干部顺劲,使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稳定发展。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合理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制度。这是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农民接受不接受、拥护不拥护改革的关键所在。一项改革措施的实
行,其出发点再好,如果最终的结果农民得不到实惠,得不到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改革就不能算是成功。农民负担减不下来,或者经常反弹,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税费制度不规
范。从制度上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分配方式,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这是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是减轻农民负担的制度保障。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要在规范的税费制度下合理减轻农民负担,更重要的是要在减轻和规范的基础上使农民的税赋水平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保持稳定不变。让农民吃上税赋
“定心丸”,就可以极大地解放农村生产力,从而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农村工作的诸多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工作中必须坚持“减轻、规范、稳定”的指导思想,整体考虑,协调动作,共同推进。要
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相结合,要与村级组织建设相结合,要与教育体制改革相结合,要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结合。针对各地情况的不同,还必须做到周密安排,因地制宜。要深
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我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健康有序、积极稳妥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