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创业―――关于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话
青岛日报讯 日前,我市首批小额担保贷款向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为帮助广大下岗失业人员了解小额担保贷款的有关政策,记者就此事专访了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问:近年来,中央、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其中小额担保贷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那么,小额担保贷款将发挥哪些作用?
答: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是鼓励他们自主创业的一项含金量比较高的扶持政策。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计划从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作为小
额担保贷款担保资金,近期已到位500万元。这项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担保中心和银行共同运作。小额担保贷款首先可以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决启动资金问题;其次,通过小额
担保贷款和其他配套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在实现自主创业的同时,还能带动其他人就业,发挥倍增效应。
问:下岗失业人员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具备7个条件:一是具有市内四区常住城镇户口,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自筹资金不少于20%;二是持有《再
就业优惠证》;三是按规定参加过创业培训或指导;四是担保贷款项目经市场调查论证具有可行性;五是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六是依法提供反担保;七是按规定建
立了会计制度。
问:提供反担保的措施有哪些?
答:提供反担保可从以下措施任选一种:拥有认可的资产和权力作为抵押或质押,有房产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无房产的,提供有价证券,银行存款质押的,其质押比例为
1:1.2至1.5,例如,如贷款2万元,需提供质押2.4至3万元;由具有固定收入、固定岗位、固定住所的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其担保人月固定收入不低于1500元,担
保人为两人以上的,其月固定收入分别不低于1000元;申请人为合伙经营的,其他合伙人必须承担贷
款担保的连带保证责任。
问:下岗失业人员到哪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为便于下岗失业人员及时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市劳动保障局、银行、担保中心、会计事务所等部门在市创业指导中心实行联合办公,集中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下岗失
业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到位于山东路15号的市创业指导中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问: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有哪些规定,如何交息和还款?
答: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一般不超过2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5人以上的,可适当扩大担保贷款额度,但一般不超过10万元。小额
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向上浮动。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市财政全额贴息,但展期和逾期不
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问: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费如何收取?
答:为减轻下岗失业人员的负担,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费按贷款本金的1%收取,费用由市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