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312新模式推进土改保发展
理顺管理体制、凝聚管理合力、提高管理效能是合水县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围绕这一目标,该县在全市率先探索推行了“312”“土改”新模式,即在县上成立规划局、规划审查委员会、“两违”拆除指挥部3个职能单位,在乡镇设立土地和规划管理所1个办事机构,在村组组建土地监管员和协管员2支队伍,构建了上下联动、职责明晰、协作配合、运行规范的土地管理格局。
为靠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切实保护耕地,全力保障发展,合水县经过长达4个月的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提出了建立“一乡一所”的改革对策,并研究出台了《关于成立乡镇土地和规划管理所的意见》,在县上成立规划审查委员会、规划局、“两违”拆除指挥部;在乡镇成立土地和规划管理所;在村组聘请监管员、协管员,实现了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机构的全覆盖。
针对基层所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该县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选配优秀乡镇干部充实到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队伍中,确保乡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不足部分由人社、编办和乡镇共同调剂解决。为加强村组土地和规划管理工作,合水县挤出150万元经费,在每个行政村聘请土地和规划监管员2名,每个村民小组聘请土地和规划协管员1名,具体负责本村组土地和规划管理工作,增强了土地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基层力量和监管力量。
为健全完善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体制,靠实工作责任,强化人员管理,严格考核奖惩,该县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县政府与乡镇、乡镇与村组分别签订了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乡国土所长是直接责任人,逐级靠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每年年终,县政府及国土、规划、人社、督查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予以重奖,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核减用地指标、核减监管员和协管员工资报酬,责令乡镇主要领导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有效调动了干部加强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12个国土资源所开展执法巡查360余次,是去年同期的2倍,发现各类违法行为35起,现场制止30起,立案查处5起,发现、制止、立案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倍以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