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医保局经办服务再升级参保患者零跑腿
恩施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彭绪艳 通讯员谭燚)7月29日,州医保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多方辗转,终于联系到因病去世的参保患者家属,将2129.22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偿资金打到指定的银行账号。这是州医保局提升经办服务质量、让参保患者“零跑腿”的又一新举措。
恩运集团退休职工张某,2020年度因慢性肾病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住院,共计花费医疗费用990***.76元,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还可享受大额医疗费用补偿资金2129.22元。因参保患者张某现已身故,州医保局工作人员在人社部门提取的社保卡账号为无效信息,后通过大数据提取联系方式,联系到张某72岁的老伴,其长期居住武汉且行动不便,便电话告知工作人员其身份证号码及***账号,于7月29日收到相应补偿资金。
《恩施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下,发生的住院治疗、门诊重症规定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产生的个人合规自负费用,可享受大额医疗费用二次补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实行年度补偿制,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次年按年度汇总数据计算补偿金额。
以前,大额医疗补偿费用领取需由参保患者或家属到医保经办机构的窗口提交资料现场办理,每年总有数十名参保对象因异地居住或行动不便等情况放弃领取。针对这一问题,州医保局进行专题讨论,研究便捷办理流程。经过一系列论证,最终确定在目前医保信息系统尚未实现信息共享的前提下,由工作人员到相关单位调取补偿对象的社保卡银行账号及联系方式,取消现场领取环节,直接通过网银支付到位。截至目前,415名州直职工医保参保患者的261余万元补偿资金已支付到位,剩余7人的13余万元补偿资金已发布公告与参保人员取得联系,待手续办理完成后予以支付。
“我前几年每次都是回来领取的补偿资金,来回一趟不仅花费大,身体也吃不消,我要为你们的改革点个大大的赞!”在州外居住的张爷爷得知补偿资金已上卡,连连称赞。
近年来,全州医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次数”,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从低效到高效、从被动到主动、从繁杂到简便,让群众办事“零跑腿”逐渐成为现实,受到参保群众普遍赞扬。
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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