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惠及两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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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1日发表
为切实有效降低此轮疫情带来的影响,3月27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在物价指数未达到价格补贴启动条件的情况下,增发一次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领失业金人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等10类低收入群体。
据了解,本次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户)200元。经统计,截至3月25日,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面到位,全市共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417.1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0857人。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希望各类低收入困难群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自身防护,为全面战胜疫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刘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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