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城镇农民负担监管实施一票否决
2012年度,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是谁,坚决实施“一票否决”。随县高城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与全镇28个涉农部门、村(居委会)签订了《高城镇2012年度农民负担目标管理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规定,各部门、村(居)委会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制度,仍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防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确实需要面向农村、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取相关费用的,也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央、省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项目及标准执行,不得擅立项目向农民收费或违法采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方式管理政务;明确村集体财务,由镇财经所实行监管代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和乱开支村现象,保证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责任书》明确考核办法,年终由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村及涉农收费部门进行百分考核,依照得分排位,对实现责任目标且得分靠前的,镇委、镇政府授予“农民负担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且得分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重点监控,直到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