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城区各类麻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实维护城区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云梦城区对各类"麻木" 违法违规营运和销售行为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各类违法违规营运和销售的"黑车"、"麻木"、"摩的"及无牌电动车。
二、整治区域
1。 违法营运 : 整个城区范围,重点在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医院、菜市场、购物中心等人口集散之地。
2。 违法销售 : 整个县域范围,包括城区和乡镇。
三、整治内容
违法营运、违法销售、无证上路、经营占道。
四、整治措施
1。 对违法营运"麻木": 查获第一次的, 予以谈话教育,并依法予以扣车、罚款、写下保证书等处理; 查获第二次的,予以严厉警告, 并依法从重予以扣车、罚款、写下二次保证书等处理;查获第三次的,依法予以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2。 对违法销售"麻木": 凡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的,或拼装、改装的,依法予以查封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从重从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无证上路"麻木": 凡未依法登记并领取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4。 对经营占道"麻木": 依规从重从严处理。
5。 对阻碍执行公务甚至辱骂殴打执法人员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从快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严禁工作人员人情处置违法违规"麻木"。
7。 欢迎广大市民举报各类违法营运和销售 "麻木" 行为, 以及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 举报电话 : 整治专班135****1196 、188****8014,监察委4322757。
五、望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广大市民, 拒乘不安全的违法"麻木", 拒购不安全的伪劣"麻木"。
特此公告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