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检察院异地协作帮教助未成年人回归
12月12日,应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未检检察官前往广东省东莞市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曾(化名),并与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帮教考察期间,加强配合衔接,与东莞市专业社工团队一起以法治教育、定期书面汇报、参加义工及团体活动等形式,对小曾开展教育矫治。
今年,应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团体网络诈骗案件,小曾是该起案件中唯一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办案检察官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小曾犯罪时刚满十六周岁,在该起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属从犯、初犯,到案后积极认罪并悔改,根据刑诉法规定,决定对小曾附条件不起诉。
因犯罪嫌疑人小曾居住在广东省东莞市,为了便于监督考察,应城市检察院积极与当地检察机关联系,建立了异地协作帮教考察机制,为小曾早日回归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
据了解,这是应城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首次跨省与异地检察机关协作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