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建立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库
为加快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进程,1月5日,市房管局发出通知,向中心城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开征集2016年度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源,建立安置房源库,供被征收人选购安置。
本次公开征集报名时间截止本月31日。申报纳入房源库的基本条件为,入库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企业资信等级为A级以上,近3年开发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法律纠纷等。入库房源项目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备案证,已经竣工的房屋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在建期房项目主体结构须封顶,交房时间不得超过申报入库时间12个月,房屋户型建筑面积在60—144平方米范围内,所在小区基础设施完备,周边配套齐全等。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申请入库房源由开发企业按楼盘为单位自行申报,市房管局将对申请入库房源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并在荆门房管网对入选开发企业及入库房源情况进行网上公告;房源库建立后,市房管局将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需要,对纳入各区棚改项目安置的房源进行锁定,锁定期限为改造项目实施期限。锁定期间不能上调房源价格,不能对外出售。同时对安置房源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调整,使其充分发挥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和消化商品房库存的双重作用。(记者钱华云 通讯员马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