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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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3日发表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创建文明县城,建设美丽竹溪,是全体竹溪人的共同心愿,作为竹溪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出一份力、添一份光。在此,向全县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仪: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一句暖心的话、一个友好的微笑是文明,一次善意的帮助、一份真诚的谦让也是文明,我们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县城更加文明。《文明竹溪30条》关乎竹溪形象、彰显了竹溪人的素养,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创建活动。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全市首部精神文明建设立法。古人说,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文明在仪表,公共场所着装要整洁得体;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吸烟;文明在手上,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物,不乱停乱放;文明在脚下,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一带一盔;文明在行动中,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光盘行动”减少浪费,多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倡导使用绿色环保家具、建材不污染环境,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文明言行为自己加分。家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我们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孝老爱亲,反对不敬不孝;提倡从严治家,传家训扬家风,以良好的家风促社会风气;提倡读好书阅经典,开阔视野磨炼品质;提倡传播正能量,拒绝诱惑防止诈骗;提倡遵纪守法,共同营造平安文明竹溪。要以诚待人,以信立业,爱护信誉,珍惜诺言,争做诚实守信模范;要立足岗位,勤奋努力,珍爱工作,奉献智慧,争做爱岗敬业模范;要关心他人,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争做新时代文明实践者。点滴微光,可成星海;涓涓暖流,汇成心海。你文明、我文明、大家文明,我们的县城才更文明!亲爱的市民朋友,让我们携手并肩,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做文明的倡导者、实践者、推动者、传播者,为把竹溪建设成为全国文明县城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22年6月30日
竹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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