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本网讯 日前,长阳出台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激励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该办法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做了调整和完善,在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个人账户继承、丧葬费和基础性养老金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调整和完善。一是增设缴费档次,增加2000、3000元档次,为有缴费能力的居民选择高档次多缴费;二是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对选择2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45元;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三是调整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新政策规定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包括政府补贴部分。四是调整丧葬费标准,新政策规定丧葬费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确定。五是根据缴费年限增加基础性养老金,对缴费满1年的每月增加1元基础性养老金,其中,按年连续缴费15年以上的人员,对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按3元的标准计发。
新政策还对转移、城乡居保与职工养老保险两项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等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长阳城乡居保新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早参保,持续缴费,选择高档次缴费,全面提升保障水平,新的居保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