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史上最严食安条例征民意小摊贩须登记准入
舌尖安全再出硬招。8月20日,记者获悉,我国新版《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实施,《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从即日起至9月16日公开征求民意。该《条例》也被网友称为湖北史上最严。
一直以来,流动摊贩和食品小作坊是监管的难点。对此,《条例》草案规定,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登记不收费。但在运营方面,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加工乳制品、罐头制品、饮料等非传统工艺生产加工的食品以及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食品等。街道办事处(乡、镇)可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网购食品安全如何保障?《条例》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利用互联网、邮购、电视电话购物等无实体店铺方式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和相关资质,要在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等信息。违反此规定又拒不改正的,将被处200元-5000元罚款。
此次征求意见截至9月16日,社会各界可通过湖北省政府法制网(http://www.hbzffz.gov.cn/)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发送电子邮件(hbfzsfc@@126.com)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记者 李玉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