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质监局聘请执法监督员实行阳光执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为了增加质监行政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开展和实践说理式执法,规范质监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10月12日,县质监局党组发文聘请县委、人大、政协、纪委、检察院、以及入住企业较多的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和部分企业代表10人为长阳质监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员,今后县质监局所有行政执法案件案审都将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全程参与,实行“阳光”案审。
推行行政案件公开审理,将执法行为置于公众视野,能充分展示质监部门秉公执法的一面,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实现“以公开促公正、用公正树公信”的良性循环。同时,这也便于企业、群众对质监执法行为实施监督,督促执法人员规范自身行为、坚持以理服人,从而推动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综合素质,提高质监行政执法能力。
聘请质监行政执法监督员,实行“阳光”执法,这是县质监局在行评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又一务实措施。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2 23:01: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