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一年职称评审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兴职改办[201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宜市职改办[2011]6号)精神,为认真做好全县职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2011年度职称评审范围为下列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0年度或2011年度在岗的人员;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公务员、参公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近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正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在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二)副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在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三)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或者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认定中级职务。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级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级工作四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在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助理级工作四年以上。
(四)初级
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相同,见习期满后可直接聘任起点职务。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以及在职人员取得职后学历的,应申报职称评审。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申报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申报助理级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申报助理级职务。
三、有关政策及规定
1、事业单位继续实行申报总量控制。事业单位申报控制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岗位空缺数,不得突破本单位最高岗位级别限制。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的,经省市职改办审批,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
2、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要求执行。申报各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应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测试。2007年度合格证书本次评审有效。
水平能力测试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原则上与评审同步(高级会计师、卫生系列除外),受理材料后组织测试。高级职称报省评审的,测试工作由相应高评委会办公室组织,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经市职改办审查后,报各高评委会办公室参加统一测试。高校教师、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省明确不组织统一测试,各学校应制定测试方案,报经市职改办批准后实施,也可将评教评学情况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近两学年有一次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
在宜评审的卫生系列人员,采取人机对话方式,中小学(含中专、技校、高校)教师采取说课形式,其他专业采取面试答辩方式。申报人员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与评审材料同时报送。
3、严格破格审核制度。申报高、中级职务不得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应符合各专业破格条件规定,经省市职改办审批后报送评审材料。
从机关调入或部队转业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按破格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毕业后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尚未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现符合中级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按破格报批后,再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
4、坚持推进评价方式科学化。列入省量化评审试点的高级专业(卫生、经济、会计、农业),在宜评审的中教高级、医疗副高继续实行量化评审办法。申报其他专业高级评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成绩要求合格以上。
5、县(市)区以上中小学教师、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应有在农村或城市社区以及薄弱单位服务的经历。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机构申报。
(二)报送各专业高评会办公室的材料:
A、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按省对评审材料装订要求,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应分别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湖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单位版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本。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1)和《单位公示证明》(见***2)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进评审材料,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评审表》第一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湖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份数按各专业通知要求)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主管部门、县职改办初审,市职改办审核盖章。
7、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原件由主管部门、县职改办初审,市职改办审核盖章。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当年有效。
8、2009、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11、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B、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件(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4、申报高校教师、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近一学期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两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C、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各专业评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申报。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公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其他事项。
1、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报市职改办或省职改办审批。
2、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3、中小学教师系列的材料申报工作,由县教育局制定方案,报县职改办审核后实施。
4、申报评审材料参评论文处理: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卫生系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一篇任现职期间在正规刊物发表并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论文作为参评论文(要求第一作者)。申报中级人员无论文发表的,提供一篇反映本人业绩和水平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5、申报建设工程专业的人员材料中所填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应提供当地建筑质量监督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有关表格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完整。
7、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在申报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县职改办联系。联系电话:2584122,地点:县人社局四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称股。
8、申报时间。各系列高级请参照《2011年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测试、材料受理及评审时间安排表》,这个表是一个初步安排,各专业高中级水平测试、受理材料的准确时间将会统一在省市县人社局网站公布,请大家留意,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前20天申报。中级评审材料要求5月底前申报,初级6月底前申报,评审材料由县职称办统一受理。高、中级破格、免试、转评提前报相关审批表格材料,经省市职改办审批后报送评审材料。
***: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单位公示证明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1: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任职资格评审。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资料,本人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人社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2: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其申报的证件已经本单位审查,基本材料已按省职改办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反映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