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新出台会议差旅费管理办法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党政机关会议费及差旅费管理,枝江市财政局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参照湖北省、宜昌市两级关于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该市实际,出台了《枝江市市直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及《枝江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并予实施。
《枝江市市直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突出了三方面重点,一是突出会议计划和预算管理,细化了会议类别和会议审批;二是突出厉行节约要求,规定了会议场所、会议规模、会议形式、会议地点、会议费用等项目选择的硬性标准;三是突出职能部门管理职责,明确了财政部门、检查部门、承办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划分。
《枝江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工作人员到城区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目的地区域内交通费等四项费用的标准和条件加以了限定和规范。
出台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是该市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和改进会风、规范差旅费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措施。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加快实现三大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编辑 方明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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