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曾庆华面条加工店生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告
在樊城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2个批次的不合格食品,被抽样单位名称:樊城区曾庆华面条加工店,地址樊城区春园东路洪沟村4组余文海家租房。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食品的抽样单编号为XC2042***********16、XC2042***********19,样品名称饺子皮、鲜切挂面,标称生产日期/批号都是2020-10-13 ,不合格项目都是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11日收到检验报告,于2020年11月13日将检验报告送达企业。
二、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襄樊城区曾庆华面条加工店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饺子皮和鲜切挂面,并对店内其他产品进行检查。
三、行政处罚情况。樊城区曾庆华面条加工店生产不合格饺子皮和鲜切挂面的行为,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2月5日,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下达襄市监当罚字〔202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处罚。
四、樊城区曾庆华面条加工店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查找原因,找出造成该餐具不合格的原因为:为了防腐,延长产品保质期、弥补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超范围使用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针对上述情况,该店制定了整改方案: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严格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保管、使用,确保食品安全。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督促当事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
五、公示网址链接http://www.fc.gov.cn/。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