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1)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任务
反馈意见中指出“城管、食药监、环保等部门在餐饮油烟治理方面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治理进度滞后。”
二、整改目标
厘清职责,按时间节点完成好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任务。
三、整改措施
1.按照《樊城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或专项)方案内容,各负其责,按时间节点完成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任务。
2.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大推进力度,完成好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任务;对餐饮油烟污染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3.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集中整治,督促引导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安排和使用机械排风及油烟净化装置。
4.大气办加大协调督促力度,督促部门履职。
四、整改效果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职责。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区大气办制定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布署,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内容,强化工作措施。二是开展联合整治。区大气办多次联合辖区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在全区范围开展油烟整治,对检查出的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单位督促其进行安装,减少油烟直排现象;三是将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纳入日常监管范畴,每日开展巡查检查,对未正常使用及未建立运行台账督促其正常运行,按时清洗。四是严格餐饮经营户的市场准入关,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截至目前国控点周边1-2公里内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任务,城区范围共计安装餐饮油烟净化器1229家,完成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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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