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妇联关于招募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妇联,区直各部门妇委会及有关单位、社会热心人士:
为充分发挥妇联信访窗口、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工作阵地作用,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政策、心理咨询、婚姻指导等服务,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区妇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具体事项如下: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年龄18—68周岁,身体健康,能承担独立民事责任,目前在襄阳市市区生活。
(二)认同志愿者公益理念,热心公益,不计报酬;志愿参与法律宣传、咨询、援助、培训及心理咨询和婚姻家庭保护咨询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法律、心理学、社会工作、教育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实际工作经验,会操作电脑;有过调解工作及心理辅导工作、法律工作经验、资格者优先。
(四)服从志愿者工作活动安排,保证每月1-2个工作日志愿服务时间,能持续参与服务工作。
二、志愿者服务内容
志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一)义务参加区妇联开展的普法宣传、妇女维权咨询活动。
(二)参与各级妇联组织接待信访,为困难妇女儿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配合相关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三)参与区妇联督办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妇女儿童维权案件。
(四)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推动解决等工作。
(五)根据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需要,配合区妇联进行其他相关志愿服务。
三、志愿者报名方式及管理办法
(一)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20日。
2. 在自荐基础上,结合单位或社区(村)推荐;欢迎热心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爱心人士踊跃报名。
3. 有意者请填写《樊城区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申请表》,纸质与电子版同时报樊城区妇联权益部,并提交一寸红底近期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和学历、相关专业资格证复印件。
(二)管理办法:
1. 志愿者的申请经区妇联审查同意后,即与区妇联建立了志愿服务承诺;非工作地、生活地发生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志愿者应严格遵守服务协议。
2. 区妇联负责颁发志愿者证书,并视工作情况开展培训。
3. 根据志愿者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每名志愿者要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 根据志愿者的工作情况,区妇联将适时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
联系人:何川 电话:3227804
电子邮箱: 588863@qq.com
樊城区妇女联合会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