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专10整改情况公示
襄城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专10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襄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做好2020年我市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反馈问题专10
由于资源禀赋,湖北省长江、汉江沿岸磷化工产业发达,磷石膏大量堆存,粗放管理加剧了总磷污染,给长江沿岸生态环境带来巨大风险。磷化工产能替代要求落实不力。国家及湖北省从2011年起严控磷化工产业发展,要求不再新建或扩建湿法磷酸及配套的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装置,但一些地区违规新增产能的情况依然存在。2017年,襄阳宜城市聚鑫磷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荆门湖北世龙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工业磷酸铵建设项目、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工业级磷酸一铵项目均未落实产能置换要求,却获得发展改革、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行政许可,并已动工建设或具备动工条件。。
二、 整改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严格产业准入,严格控制全市磷化工过剩行业违规新增产能,规范化肥、磷铵等化工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产业准入和项目备案、审批,做好产能置换方案核实、公告公示和监督等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意见》(襄政办发〔2019〕10号)文件要求,严控磷化工产能。全面贯彻执行上级产业政策要求,对国家产业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严把审批关。严格执行《湖北省磷铵、黄磷、尿素等化工过剩行业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暂行工作规程》,未办理产能置换手续的新(扩)建项目,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项目备案等业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
(二)对该案例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项目审批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格把关,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不定期对各县(市、区)确认的产能置换方案进行抽查。(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三)按照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整体部署,开展“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核查验收工作。加强磷石膏堆场和磷石膏库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防渗、截洪和排洪措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根据国家、省、市要求严格限制磷化工产业准入和项目备案、审批,不得违规办理项目备案等业务。我区无新增磷化工产业。已向省报送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申请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加强对磷石膏综合利用的资金支持。
(二)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例,严格产业准入,在项目审批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我区无此类情况发生。
(三)按照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整体部署,我区环保部门对辖区开展“三磷”专项整治行动。
我区共有三家磷化工企业,分别是:泽东、丰利、施尔佳;三家磷石膏堆场,分别是泽东涂沟磷石膏堆场、丰利厂区临时堆场及施尔佳厂区临时堆场,排查共发现问题12个问题。针对排查整治发现存在的问题,环保部门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启动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下达环境监察意见书,定期进行监管检查、督办,督促企业按时序进行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现已全部整改落实,并于2020年4月17日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 12 月10日-2020年 12月16 日,共7天)向襄城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反映。
责任人:张运忠 电话:3557370
联系人:张 莉 电话:3555197
襄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