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烟草专卖局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索引号: | 011158671/2019-18914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9-11-28 | ||
标题: | 枣阳市烟草专卖局《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本局依法收回下列单位或个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 | 受送 | 经营地址 | 送达文书 | 收回理由 |
420****03630 | 桃园村副食店 | 周红 | 太平湖河东街面南 | 枣烟专[2019]收回第514号 |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
420****05070 | 湖北晓琳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和安堂大药房 | 李晓琳 | 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前进路50号(国药大楼门面) | 枣烟专[2019]收回第515号 | |
420****06366 | 枣阳市新伊斯兰饭庄 | 王全立 | 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北城民族路28号(卫生防疫站东50米) | 枣烟专[2019]收回第516号 |
枣阳市烟草专卖局
2019年11月27日
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编号:枣烟专【2019】收公字第12号
因无法收回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满视为收回:
序号 |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 | 经营地址 |
1 | 420****03630 | 桃园村副食店 | 周红 | 太平湖河东街面南 |
2 | 420****05070 | 湖北晓琳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和安堂大药房 | 李晓琳 | 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前进路50号(国药大楼门面) |
3 | 420****06366 | 枣阳市新伊斯兰饭庄 | 王全立 | 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北城民族路28号(卫生防疫站东50米) |
枣阳市烟草专卖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