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落实医保惠民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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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1日发表
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解决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实际问题,实现参保全覆盖、资助全落实、待遇全享受、保障更有力,助力乡村振兴。
市医疗保障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政策宣传,提高医保新政策、新动态、新措施的知晓率;将我市纳入监测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全部录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中;对个人参保资助费用也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由市财政部门拨款资助参保到位,做到了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100%,个人缴费资助100%;纳入监测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或门诊慢性病享受三位一体报销,1—3月全市低收入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3.55%,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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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15:50: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