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发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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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30日发表
7月11日,蕲春县举行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首发仪式,这标志着蕲春县优待证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优待证是退役军人事务部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要求,向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制发的凭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持证人凭优待证可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服务。
截至目前,蕲春县已有13955人申领优待证,已完成制证2348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表示,将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细化流程、规范程序,提高优待证办理知晓率,健全优待证服务体系,维护持证人员合法权益,让广大退役军人的获得感更足、荣誉感更强、幸福感更满,用实际行动践行“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
副县长周志刚和张立新出席首发仪式并为退役军人代表颁发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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