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炎陵县交通运输局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和交通部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炎陵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负责全县辖区范围内普通公路(含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路产赔(补)偿收费及路政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执法职能。
(二)负责全县辖区范围内的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道路运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执法职能。
(三)负责全县辖区范围内的水路运输、渡口、船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水路综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
(四)负责全县辖区范围内的公路管理养护、涉路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公路综合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职能。
(五)负责全县辖区范围内的公路超限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道路运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执法职能。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行政法规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5、《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
6、《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规章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战场管理规定》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5、《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6、《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
7、《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炎陵县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0731-2622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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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炎陵县交通运输局责任清单
2.炎陵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信息表
炎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