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贵州进行时规范化建设饮用水源地
农村饮水安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然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却存在很多问题,如居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小型采石场、畜禽养殖及农业造成的污染,隔离防护设施建设不完善,环境监管能力不强等。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纳雍分局认真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让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纳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GJ3020-1993)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及时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强化周边环境保护。
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纳雍增设围网,边界增设界标,在进入保护区的路口增设宣传牌,边界间隔100米设界桩,在显眼位置增设公路驶入交通警示牌,优先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实行生态补偿政策;在二级保护区内,边界拐点设界标,边界间隔250米设界桩,村庄附近设宣传牌,在显眼位置设置公路驶入交通警示牌和公路驶出交通警示牌。
纳雍极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置模式进行处理,增设小型垃圾桶、可卸式垃圾收集箱、可卸式垃圾车,农村污水采取分区集中收集处理,拟建污水站若干,尾水回灌于农田及达标排放;农村分散式畜禽养殖圈舍尽量远离取水口,禁止向水体直接倾倒畜禽粪便和污水,粪便采用条垛式、机械强化槽式和密闭仓式堆肥等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回用农田,规模化养殖粪便和污水单独处理,达到一定标准后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