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度宝应县环保局学习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不断提高局机关人员业务素质,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现将《2016度年宝应县环保局学习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2016年度宝应县环保局学习方案》
2016年3月2日
2016年度宝应县环保局学习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局开展理论学习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素养、业务操作能力、法律知识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执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紧扣主题,明确目标
大力倡导学习之风,全面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创新本领、发展才干;积极引导工作人员形成潜心学习、努力工作的良好风气,以良好的学习效果促进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
1、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过硬本领、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2、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是全局一项重要目标任务,各科室、单位以及每个人必须自觉服从安排,积极参与,共同推进。
3、学习活动不搞“花架子”,做到学习内容丰富多样、学习形式有声有色、学习效果实实在在。
二、集中学习,共同提高
1、原则上规定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为“学习日”(特殊原因另行通知),学习内容按照学习计划由辅导人准备,其他人员提前预习,带着问题参加学习。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环保业务、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等综合知识,提高全局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和自我约束能力。授课责任科室、内容见***。
2、根据工作实际和国内国外环保形势,邀请上级部门领导、知名专家、学者或局领导班子成员作专题讲座,党风廉政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专题讨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了解社会,面向服务对象,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团队学习,互促共进
1、每个科室、单位组织新《环保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业务碰头会”,采取“议案说事”的形式,交流各自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解决的办法,从而提升科室、单位的整体工作水平。
2、鼓励建立学习兴趣小组,就大家共同感兴趣的知识一起学习探讨或者共同承担科研课题,经常性集体讨论研究,攻克难题和关键技术。
四、加强保障,严格考核
1、每人做好读书和学习笔记,讲课人在备好课的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10条考试题。
2、根据学习内容,结合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年度开展一次业务学习考试。
3、严肃学习纪律,建立考勤制度,除参加省厅、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外,原则上任何人不得请假,确因公无法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016年度宝应县环保局理论学习顺序和内容安排表
学习内容 | 责任科室 | 学习方式 |
规范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检测鉴定等有关事项 | 法制宣教科 | 集中学习 |
环境监测规范 | 监测站 | 集中学习 |
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联动 | 监察大队 | 集中学习 |
环评审批知识介绍 | 行政服务科 | 集中学习 |
最新环保验收相关文件解读 | 综合计划科 | 集中学习 |
辐射监管 | 固核科 | 集中学习 |
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 自然保护科 | 集中学习 |
全国两会有关精神 | 办公室 | 集中学习 |
江苏省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 总量科 | 集中学习 |
最新污染防治动态及相关文件解读 | 污染控制科 | 集中学习 |
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 | 监察室 | 集中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