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启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7月7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已经启动,各相关部门单位将对固定资产逐一进行清查盘点。
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已达91.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49.1亿元,流动资产42.1亿元。近年来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资产家底不清、资产处置不及时、公房出租管理不规范、基础管理薄弱等问题。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以2011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的范围包括: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的单位暂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
清查对象主要是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政府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赞助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财产清查等内容。其中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工作对象主要是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财产清查工作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财产清查的重点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及构建物、在建工程、车辆占有使用和权属情况,以及其他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资产出租出借、担保抵押、对外投资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经济实体情况等。
根据要求,从6月开始到8月底,各部门单位要开始组织清查,对固定资产逐一进行盘点,对账实相符的资产与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核对一致后,粘贴资产条形码。对部分待处理资产(账实不符部分),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按权限报经审批同意后作相应处理。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是为了全面摸清家底,并完善监管系统,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实行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入口、使用到出口等各环节的动态管理,以信息化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