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旅游主管部门,市直旅游企业:
随着清明节小长假的到来,群众外出踏青和自驾游明显增多,特别是扫墓祭祖活动也相应增多,进一步增加了景区火源管理的难度。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安排部署。
清明节期间,气温回升、天气变暖,游客流量增多,加之祭祖扫墓频繁,大风天气较多,旅游安全风险系数、隐患点明显增加,易发生安全事故。对此,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保持头脑清醒、提高警惕,增强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及时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采取措施。
一是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旅游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事故隐患,重点是墓地周边的A级景区,要求A级景区制定火灾防范措施,特别是景区内草地、林区、仓库、祭祀扫墓场所等重点部位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设施,对危险路段,安排专人在假日进行值守,严防祭扫火灾事故,确保旅游安全。二是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横幅等载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引导群众在A级景区内安全文明祭祀。A级景区要在所属区域设立警示标识标牌和宣传标语,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旅行社和导游要引导游客文明游览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景区。三是全面强化景区流量管控。严格落实景区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在入口处要设流量警示牌,公布进入景区人数、重点区域人数以及相对应的最大承载量,公布景区停车场最大容量、进入景区车辆数。开展景区流量应急演练,5A级景区、4A级重点景区的假日期间流量监控方面要安排专人值守。
三、应急值守,防患未然。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坚持节日值班制度,结合实际,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细化应急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针对性防范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信畅通,及时上报信息。
威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