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满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满世水云轩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满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满世水云轩住宅小区项目
生产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12734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18157.12平方米
投资规模:总投资***567.3万元
建设地点:乌海市滨河区君正街南、和谐路西、海吉街北、滨河路东
二、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满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海市滨河区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电话:0473—6985896 联系人:许东亮
评价单位:乌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清泉街 邮政编码:016000
联系电话:0473-2888912 E-mail:whhks@163.com 联系人:李艳美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本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汽车尾气、施工扬尘。建设场地的周围设围护装备,喷水保持湿润,及时清运,汽车用清洁燃料,安装尾气净化器;
(2)水环境:施工期间废水包括建筑废水及生活废水,经城市下水管网后入乌海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影响施工场地周围和通过道路两侧的声环境,采取隔音、消音和降音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工人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营运期
(1)大气环境:营运期主要废气为居民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烟道排放;地下车库设机械排风系统等。
(2)水环境:项目建成后产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城市下水管网后入乌海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营运期噪声源为小区变电箱,采取隔音、消音和降音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鄂尔多斯市满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满世水云轩住宅小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厂址选择合理;其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并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并有利于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到乌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沿主导风向5×5km2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 鄂尔多斯市满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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