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健全三项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健全优化发展环境责任机制。明确优化环境工作相关责任部门,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落实优化发展环境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推动“环境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按照公开、高效、便民、廉洁的宗旨,坚持“巩固、完善、创新、提高”的原则,强化政务大厅建设。全面落实进厅部门“两集中、两到位”制度,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科室向审批中心集中,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驻大厅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授权落实到位。创新审批模式,实行窗口受理、承诺服务、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办事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审批责任制,健全完善政务大厅管理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逐步推行电子政务,进一步提高政务大厅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是健全企业发展环境监督机制。落实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涉企检查备案、优化发展环境特邀请监督员制度。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定期走访联系,调度检查,及时了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经营中的有关发展环境问题,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服务,帮助解决。所有到企业的检查都必须事先办理备案手续,检查人员到企业检查要依法进行,并向被检查企业出示有效证件,做到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遏制“三乱”现象的发生。同时,建立落实优化发展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信函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与特邀监督员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