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局多措并举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2月6日,为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泰安市烟花爆竹禁放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禁放烟花爆竹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要求各星级饭店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严控大型活动数量规模,不举行年会、酒会、演出、团拜等活动。50人以上活动,主办单位制定严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3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一律取消。同时,市文旅局将禁放烟花爆竹和元旦春节旅游市场秩序和安全工作相结合,将禁放烟花爆竹开展情况作为检查活动的一项重点内容,通过现场督导检查、电话、微信群等方式,对禁放区域内的星级饭店进行宣传发动,特别是在接待婚宴、喜宴期间,要求各星级饭店加强宣传告知力度,及时规劝阻止违规燃放行为。
禁放区域内的星级饭店均在室外LED屏播放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确保在春节前营造出浓厚的禁放舆论氛围。市文旅局通过微信群向各旅游企业、全局干部职工及时发布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及时转办禁放办的通知要求,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检查督导机制,围绕重要节点开展督导检查,推进各项禁放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