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普诚批示肯定蓬溪大队执法服务工作
4月9日,蓬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普诚在蓬溪大队呈报的《关于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消防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很好!在对企业的服务过程中我们相关部门就是要准确的、一次性的给予意见和建议并协助企业解决问题。
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厂房结构未喷防火涂料及二期项目无法办理许可手续,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建设中有关问题的汇报》,蓬溪县委书记邓斌作出批示:“请普诚同志尽快协调落实”。3月16日,蓬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普诚批示:“请金桥新区管委会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制定会议方案,通知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于下周一专题组织研究解法”。3月21日,县公安局副局长何光明带领消防、公安、金桥新区相关人员,对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中存在的消防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指导,并逐一提出了整改措施,消防大队教导员谢绍勋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汇报整改方案。4月9日,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消防大队大队长陈斗带队主动***服务,指导该企业隐患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消防难题。
下一步,大队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彭普诚常务***为指引,继续优化举措全力提升消防执法服务水平,加强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监督工作,派专人“一对一”服务,对未取得规划等前期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提前介入,要求建设单位将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消防大队,指定专人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审查,并提出合理意见,从源头上把好消防设计审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