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河长制在河库管护上实现突破
1.严格落实巡河问河制度。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巡河、库114次,乡级河长巡河、库2300余次,发现河湖存在炸鱼、电鱼、生产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等问题356个。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共打捞河面垃圾、水葫芦等水面漂浮物达2200余吨。
2.全县入河排污口得到有效整改。目前已整改或关停的入河排污口有9个;需补充设置审批手续入河排污口13个,已完成设置同意的有8个(其中规上7个,规下1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需开展监督性监测7个,已开展4个(未开展的有2个未排放不能取样,1个清查新增未纳入);需设置标志牌的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9个,已设置7个。
3.发挥“河长+警长”制度优势。强化“两法衔接”重拳打击违法犯罪,全力护航治水工作。会同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展开联合执法行动,查处了2家非法排污的养殖场;破获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行政拘留2人。会同县环保局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