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退热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
连日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强化药品零售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管工作,严格执行退热类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制度,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守护百姓生命健康安全。
我市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营业场所环境消毒与通风、强化用药指导、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发布通知明确退热药销售管理规定、上报程序和时间流程,并指导企业严格落实。
为保证退热类药品登记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完整,我市严格落实“辽事通”扫码规定,制作《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操作流程图》下发到每家药店,做到“两个100%”,即购药人员信息100%登记、登记内容100%报告,登记事项要真实、全面。各药店在营业厅门口设立登记台,并安排专人值守,对进店购药人员严格管控,一旦发现有高烧症状或疑似发热购药人员立即采取报告药店所在社区、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的“双报告”措施。目前,全市已累计登记报送销售退热类药品信息35万余人次,做到应登尽登、应报尽报。
为有效规范零售药店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成立多个暗访检查组,每月检查频次不少于30至50家,实行“五查三核”,“五查”即查扫码测温、退热药登记、营业人员健康监测、营业人员自身防护、场所消毒通风;“三核”即核对实名登记数据、登记数据的及时上传、记录的手机号码。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企业,严查严管,关停整顿,目前已累计暗访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10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纠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