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聚景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江苏瓯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聚景园”地名命名的申请收悉。经南京市地名办审核,命名方案符合《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东山街道,东至东新南路,南至上元二街,西至原东山起重电机厂,北至上元大街的住宅区命名为“聚景园”(Jùjǐng Yuán)。
希你单位按照批复地名进行广告宣传,并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批复地名各类标志的设置工作。自批复之日起,各单位一律使用本批复地名。
此复。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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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地名复【2022】12号-聚景园.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