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nbsp周铁村马中马后场地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铁村马中、马后场地道路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周铁镇周铁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周铁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马中、马后村庄场地及道路浇铺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清单;
2.4合同估算价:1***.9万元
2.5计划工期:单个工程工期为 30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工程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5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1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及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上述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雁行路136号(徐坝社区内)获取,获取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2022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接收单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开户银行:宜兴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常福支行,账号:10**************23,备注项目名称)。
交纳形式: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周铁镇所有项目的招标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周铁镇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9、投标保证金(原件)。
注:(1)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必须出席开标会。
(2)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评标细则详见***。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周铁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4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周铁镇周铁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宜兴市周铁镇
联 系 人:周书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雁行路136号(徐坝社区内)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177****7720
2022年6月28日
***:评标细则
一、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合格,其中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
二、确定评标基准价
在以下二种方法中,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超过8%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基准价=以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K%。其中:K的取值范围为96、97、98,在开标会现场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当众随机抽取。
方法二: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超过8%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以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次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开标、评标时发现投标报价超过小数点后2位的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评标价;如发现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的,也视为细微偏差,评标价按投标报价书修正)。评标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结果统一保留小数点后2位。
6、抽签代表的确定:在通过符合性检查、密封性检查后,投标人按签到顺序抽取号码球,抽到最大号码值的投标人代表抽取评分办法和K值(若抽到平均价法需抽取)。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偏离值相同时以评标价低的排序在前,评标价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